|
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及損壞、丟失賠償制度
|
| 發布時間:2020-01-17 瀏覽次數:1355 |
一、實驗室儀器設備是學校教學、科研工作的重要物質條件,必須按照合理配置、開放共享、妥善使用、加強維護的原則,充分發揮儀器設備的效益,滿足學校教學、科研工作需要。 二、實驗室儀器設備的管理實行中心分管主任負責制,每臺儀器設備均由設備負責人具體負責。 三、實驗室人員應認真做好儀器設備的保管、使用和日常維護工作,制定儀器設備操作規程,認真填寫《實驗室運行管理記錄冊》。 四、實驗室人員應定期對本實驗室固定資產進行核查,保證帳、實相符。 五、大型貴重精密儀器應按照相關規定明確專人保管、專人操作。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,并且考核合格后,方可獨立使用。每臺大型貴重精密儀器設備要定時進行維護維修,填寫《大型儀器設備技術檔案》,做好使用和維護維修記錄。 六、儀器設備對校內其他單位借出,須填寫《實驗儀器借出、歸還記錄冊》,借用期限由雙方協商,辦理有關手續。儀器在借出和歸還時,雙方要進行檢查驗收。儀器設備如向校外單位借出須報學校審批。 七、儀器設備損壞、丟失按學?!秲x器設備損壞、丟失賠償制度》辦理。因以下原因造成儀器設備損壞和丟失的,應予賠償: 2.尚未掌握操作技術或未了解儀器設備的性能就輕易操作造成的損壞; 3.未經批準,擅自動用、拆改儀器設備造成的損壞; 4.相關責任人或工作人員因工作疏忽、不負責任、操作錯誤或保管不當而導致的被盜、失火、水災等原因造成的損壞或丟失; 5.公物私用造成的損壞或丟失等。 八、各單位對閑置、多余、淘汰的儀器設備應及時提請調劑、調撥處理,對已達使用年限并且無法達到使用技術指標,或損壞嚴重、無法修復,或修理費用昂貴、沒有修理價值的儀器設備應及時提請報廢,學校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調撥或報廢處理。 先進制造工程學院實驗實訓中心 |